據新華社昆明6月22日電 就日前引起社會廣泛關註的“魚塘浮屍事件”,雲南省普洱市公安局新聞辦21日發佈消息:經省、市相關部門刑事技術專家組鑒定,夏文金為生前入水溺水死亡;派出所辦理夏文金盜竊案符合法定程序,但公安機關對夏文金停止執行拘留以及將其交予李某發照顧,存在處理不當的問題,對相關人員作出停止執行職務的決定。
  據通報,現已初步查明:5月10日上午,夏文金(男,38歲)在普洱市思茅區人民醫院住院部盜竊他人行李箱。思茅公安分局依法決定對夏文金處以行政拘留八日的治安處罰。在執行拘留期間,夏文金與監管人員發生了肢体衝突,監管人員遂用繩子將其雙臂、雙手綁住後帶離拘留區。由於夏文金行為異常,思茅區拘留所經報批後,決定對夏文金停止執行拘留。5月14日2時許民警便將其送回他自己在思茅區的出租屋。因夏文金身上未帶房門鑰匙,民警便將其交予在其一旁租房居住的李某發幫忙照顧。後夏文金把李某發屋內所剩的半瓶白酒喝完,獨自走出了李某發的出租屋。5月14日11時許,有人在思茅區思茅鎮曼窩水庫內發現夏文金屍體,並向公安機關報案。
  6月18日,在死者家屬見證下,相關專家對屍體解剖檢驗查明:夏文金屍表傷痕經與5月14日凌晨在思茅區人民醫院醫生體檢結論比較,未發現新形成的損傷。根據鑒定:夏文金為生前入水溺水死亡;拘留所監管人員及夏文金同拘室人員在制服夏文金過程中使用繩索捆綁,是導致其身上出現多處皮下瘀血和表皮剝脫的主要原因。  (原標題:相關民警處理不當被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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